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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诏问疾

魏郑公谏录 王方庆(唐) 612 2021-12-17 10:52

  公疾,太宗手诏曰:“不见数日,忧愤甚深,自顾过已多矣,言已失矣,行已亏矣。古人云:‘无镜可以鉴须眉。’可谓实也。比欲自往,恐劳卿,所以使人来去。若有闻知,此后可以信来具报。”

  公奏曰:“尧舜率天下以仁而人从之,桀纣率天下以暴而人从之,下之所行,皆从上之所好。今大臣进一人则疑其亲故,拜一人则疑其夺权,欲遣其人,若为展力所以契阔艰辛,同其生死,闻一人之言,即谓可信;新来言者,何以明其无私?”

  又奏曰:“古者虽犯重罪,君上每言宽宥,必不获已,方始加刑。且人君之威,甚于雷霆,今欲加其罪,则理外诬造;将宥其过,则法内曲辞,欲求刑,必宽平,吏不严酷,不可得也。”

  又奏曰:“帝王所重,在乎定君臣、明父子、正夫妇,三者不乱,然后内外安宁。比见弟子陵师,奴婢忽主,下多轻上,皆有为而来,渐不可长。”

  又奏曰:“君子有诸己然后求诸人、无诸己然后非诸人,所藏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,未之有也。今临朝堂,以至公为言;退而行之,乃未免私僻之事。或恐有所不便,闻于在下,即横加威怒以掩塞之,欲人不知,莫若勿为;欲盖弥彰,掩之何益?帝王大如天地,信如四时。诸葛亮,小国之臣,犹能开诚心,布公道;今之为政,未能平心,亦亏公道。心所爱则虽僻不以为非,心所嫌则虽正不见其是。居人上者,其身正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今每发言,常疾私相请托,或至小事,自所未免,上为下效,理必然也,虽加之以罪,必不心伏。”

  太宗称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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