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谏科祖孝孙罪

魏郑公谏录 王方庆(唐) 315 2021-12-17 10:20

  太宗谓侍臣曰:“人皆以祖孝孙为知音,今教曲多不谐韵,此其未至精妙为不存意乎?”乃敕所司,令定其罪。

  公进谏曰:“陛下生平不爱音声,今忽为教女乐差舛,责及孝孙,臣恐天下眙愕。”太宗曰:“汝等并是我腹心,应须中正,何反附下罔上,为孝孙为辞。”温彦博拜谢,公及王珪进曰:“陛下不以臣等不肖,置于枢近,今臣所言,岂是为私不愿陛下责臣至此。臣常奉明旨云:‘勿临时嗔怒即便曲从,成我大过。’臣等不敢失坠,所以每触龙鳞。今以此为责,祗是陛下负臣,臣终不负于陛下。”

  太宗怒犹未已,懔然作色。公曰:“祖孝孙学问立身,何如白明达陛下平生礼遇孝孙,复何如白明达今过听一言,便谓孝孙可疑,明达可信,臣恐群臣众庶有以窥陛下。”太宗意乃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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