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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回 六事自责雨桑林

  却说汤王一日升殿,众臣山呼礼毕,王曰:“朕自受命以来,四方降伏,外夷来贡。但岁岁有旱荒表进,非东旱,则西旱,非南旱,则北旱。今经七载,何以制之,使天下得安太平。朕昼夜思之,全无长策。卿等有识制之之法否?”

  太史官唐厥出班奏曰:“此乃上天之怒,方降大旱。臣今占之,若免大旱,当用人祷之,可回大怒,即有甘霖。”

  王曰:“任何处祷之?”

  唐厥曰:“桑林之野,有桑高十九丈,常闻有天仙于上。若欲祷之,可备人头往祭。”

  汤王曰:“朕闻上天之爱人无已,而谓其当以人祷,是诬天也,万无是理。朕所谓请雨者,欲以救民,何忍杀人而祷雨。若以杀人,朕请自当!”

  遂斋戒沐浴,剪发断爪,身膺白茅,以为牺牲,素车白马,来日同众文武百官,亲往桑林祷之。当日朝散。

  次日汤王排驾,直至桑林之野。登坛列祭,焚香再拜,祷告曰:“臣履一蒙众诸侯推举汤代夏,今九载矣,天下旱荒者七年,非东旱,则西旱,非南旱,则北旱,民不胜其苦。莫臣有过,以于上天之怒。臣今剪发断爪,身膺白茅,以为牺牲,望上天无以余一人之不敏,旱伤万民之命。今臣恳告上苍,为君者,止有六事而已。”

  乃自责曰:“政不节欤,民失职欤,宫室崇欤,女揭盛欤,苞草行欤,谗夫昌欤。如有不道,灾责一人。”

  言还未已,大雨方数千里,凡旱之处,皆得润泽。

  岁复大稔音忍,天下欢洽,民安乐业。遂作桑林之乐,名曰大濩。以享天地宗庙。制官刑。作盘铭曰:苟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。以伊尹为阿衡。迁九鼎于商邑。在位十三年,寿百岁而崩。

  太子太丁早卒,次子外丙立二年而崩。三子仲壬立四年而崩,立太丁长子太甲即位太宗,继承天下,立位于骨爪嗣宫曲沃。不知太甲为君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。

  鉴论曰:

  太史公记汤王太丁早卒,外丙立二年,仲壬立四年,相继而崩,然后伊尹立太甲,非其实也。何以知非其实?二帝官天下,定于与贤;三王家天下,定于立嫡者,敬宗也。敬宗者,尊祖也。尊祖者,所以亲亲也。兄死立弟者,所以敬宗尊祖,且本支乱,面争夺起也。岂亲亲之道哉!

  然成汤伊尹以元圣之德,僇有帝业,乃舍嫡孙而立诸子,乱伦害制,开复嗣争夺之端乎。公惠仲子,舍孙而立子,言偃问曰:礼欤?孔子曰:否。夫孔子殷人也,宜知其先王之故矣。而不以立弟为是,此以仪礼知其非者一也;夫贤君必能遵先王之道,不贤者反之,以殷世考之,自三宗,以及祖乙、祖甲皆立子,其立弟者盘庚耳,必有所不得已也。

  岂有诸圣贤之君,皆不遵先王之训,而沃丁小甲中才之君反能也,此以人情知其非者二也;商自沃丁始立弟。太史公阳甲之纪曰,自仲丁以来,废嫡而更立诸弟子,或争相代之,比九世乱。以其世考之,沃丁至阳甲立弟者九世,则仲丁之名误也。沃丁既以废嫡立诸弟子,生乱为非,则成汤未尝立外丙,仲壬亦未立,然是成汤者为乱制也,何罪沃丁乎。

  此以荒废知其非者三也;唐李淳风通于小数,犹能逆知帝王世数,又有邵康节历数知来,其作皇极经世史亦无外丙仲壬名世,此以历数知其非者四也。经史注者义耳,史所载者事耳,事有可疑,则弃事而取义可也。我有可疑,则假事以证义可也。若取事而无义,则虽无经史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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