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古典文学 讽刺谴责 杜骗新书

奸人婢致盗去银

杜骗新书 张应俞 614 2021-09-13 11:36

  宁城一人,姓李名英,年二十余岁,聪明脱洒,雅耽酒色。常买夏布,往苏州闾门外,寓牙人陈四店,其店兼卖白酒。邻家林廷节,常遣婢京季来买酒,季年方十八,国色娇媚,李英爱之,因而调戏成奸,买簪圈等送之。同店多有谏其勿惹祸者,英与季两少相爱,情深意美,哪肯割断。后廷节察知季与英有奸。呼季责曰:“你与李客私通,我姑恕汝,可密窥英银藏于何处?偷来置些衣装与你,后得享用。”

  一日,英饮酒娼家,季潜开英房。盗去银一百余两。及英回店,知银有失,向店主逼取。客伙吴伦曰:“你房内有银,不可远饮娼家,即饮亦宜早归,今荡饮致失,何于主人事?今午见京季入你房中,必此女偷去,你可告于官,我与店主为证。”

  英待两日,季不来店,乃告于府,廷节诉英欺好伊婢,情露惧告,先以失银诬抵。本府张爷审问干证,吴伦、陈四证曰:“亲见季入英房,盗去银是实。”

  张爷诰曰:“客人房、室女床,二者岂容妄入,季入英房,汝等见何不阻?”

  伦曰:“英与季私通亦是实。故目间英未在店,开门而盗。”

  张爷审出此情,知银系季偷是的。奈廷节乃府庠生,季考取之第二。只依节所诉断曰:“既有奸情,则失银系是抵饰。以英不合欺奸侍婢,虚词抵赖。陈四为牙,知有奸情,何不谏英早改,待事败而犹偏证。”

  各拟仗惩。

  按:此审李英甚枉,特为客旅,宜谨慎自持,岂有奸人侍婢,而不取祸者?今店中多有以妻女,引诱客人成奸,后赖其财本者。切宜识透此套,勿入其骗可也。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