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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类 牙行骗 狡牙脱纸以女偿

杜骗新书 张应俞 950 2021-09-13 11:29

  施守训,福建大安人,家赀殷富,常造纸卖客。一日自装千余篓,价值八百余两,往苏州卖,寓牙人翁滨二店。滨乃宿牙,迭积前客债甚多,见施雏商将其纸尽还前客,误施坐候半年。家中又发现五百余篓到苏州,滨代现卖付银讫,托言系取旧帐者,复候半年。知受其笼络,施乃怒骂殴之。滨无言可应,当凭乡亲刘光前,议谕滨立过借,批银八百两,劝施暂回。

  次年复载纸到苏州。滨代现卖,只前帐难还。施又坐待半年,见其女云英有貌,未曾许配,思此银难取,乃浼刘光前为媒,求其女为妾,抵还前帐,滨悦许之。其女年方十五,执不肯从。滨与妻入劝曰:“古有缇萦,愿没官为婢,以赎父罪。

  今父欠客人银八百两,以汝填还。况福建客家多巨富,若后日生子,分其家财,居此致富,享福非小。”

  女始允诺。

  时施已六十余矣,成婚近四载,施后回家身故。未及周期服,滨将女重嫁南京溧水县梁恩赐为妾,重受聘礼一百两。守训男施钦知之,为本年亦装纸到苏州,往拜翁家,呼翁为外祖。

  翁不揪彩他;请庶母出见,亦拒不出。众客伙皆怒而嗾曰:“你父以八百两聘礼,止成亲四载,未期服,又重嫁他人。今一出见何害?情甚可恶,汝何不鸣官。”

  钦乃告于巡街蔡御史。

  时翁滨二得施为婿,复振家风,又发赀金千余,见告,毫无惧意。两下各投分上,讦讼几二年。各司道皆纳分上,附会而判。后钦状告刑部,始获公断曰:“翁滨二以女抵偿八百两,几与绿珠同价矣。但守训自肯其财礼,勿论。今夫服未满,重嫁梁客,兜重财物,是以女为货,不顾律法,合责三十板,断身资银一百两,并守训为云英置衣资首饰银五十两,共与施钦领之。”

  因此积讼连年,滨二之家财尽倾,仍流落于贫矣。

  按:脱骗之害,首侠棍,次狡侩。侠棍设局暗脱,窃盗也,狡侩骗货明卖,强盗也,二者当与盗同科。

  凡牙侩之弊,客货入店,彼背作纲抵傥,又多窃取供家,每以后客货盖前客帐,此穷牙常态也。施守训在不早审牙家,致落此坑堑。只可小心逼取,或断以告,不当图其女为妾。夫以六旬上人,岁月几何,纳妾异地,能无后患乎。贻子后论,所费不赀,虽终取胜,得不偿失矣。独恨翁滨二,负心歹汉,以一女而还银八百两,得已过分。又得婿扶以成家,后女虽再嫁,当以身资还施之男,永可无患矣。乃贪心不满,再致倾家,真可为欺心负义之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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