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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侍郎判司勋检

唐阙史 高彦休 329 2021-08-09 21:30

  吏部郑侍郎熏介洁方廉,以端劲自许,朝右畏惮。咸通初,有德音云:“官阶至朝散大夫者,许追荣先世,及妻以邑封。至正议大夫者,用勋荫子。至光禄大夫者,得衮服庙祭,设棨戟。”

  一日,内侍省牒言:“弓箭库使正议大夫内谒者监某乙,请少恩例,用阶荫子。”吏部牒司勋刺检云:“大历中,鱼朝恩曾有是事。”郑公怒,吏判其后云:“正议大夫诚宜荫子,内谒者监不合有男。”在司具以此牒,自是无敢复请者。

  后以聚食百口,困于朝俸,白执政以外任为请。时宰以公清望耆德,议假端揆,出刺华州,拟状留中不出,论者或以为尝失律于宛陵,上意迟于再委分阃,而仆射李公亦尝不利于镜水,何三拥朱轮于莲华峰下哉!盖以三峰且无戎机,不侔藩府,止类关辅丞郎耳。今者恩命不行,实以刚简为幸臣所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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